發布時間: 2025-12-03 來源: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瀏覽量: 43
廣漢市亮麗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地塊位于廣漢市新豐鎮同善村五組四川廣漢經濟開發區內,地塊面積約13673.3平方米,屬于工業用地,對照GB36600-2018為第二類用地。
根據《德陽市廣漢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在產企業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的通知》中要求:“廣漢市亮麗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2024年自行監測存在超標,按照《四川省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重點監管單位在土壤污染隱患排查、監測等活動中發現工礦用地土壤、地下水污染物含量超標的,參照《四川省在產企業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風險管控工作指南》開展詳細調查和風險管控”;廣漢市亮麗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屬于2024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發現土壤超標的在產企業,需按照《四川省在產企業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風險管控工作指南》、《四川省在產企業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工作指南》等要求,編制完成詳細調查和風險管控方案。
為此,2025年7月,廣漢市亮麗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地塊開展在產企業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風險管控工作。
接受委托后,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立即組織人員對地塊進行了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在詳細了解地塊的基本情況后,根據《四川省在產企業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風險管控工作指南》、《四川省在產企業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工作指南》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標準和技術規范,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廣漢市亮麗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地塊在產企業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采樣方案》并通過了專家評審。在嚴格按照采樣方案的前提下,我單位于2025年9月~11月完成了該地塊土壤和地下水樣品的采集和檢測工作。
本次調查地塊共布設19個土壤監測點位(含背景點)和4個地下水監測井(含背景點),監測結果表明地塊內土壤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六價鉻均未檢出,砷、鎘、銅、鉛、汞、鎳、鉻、鋅、氟化物、石油烴(C10-C40)有檢出,所有土壤監測項目的監測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DB51/2978-2023)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鋅的監測結果未超過江西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1282-2020)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且所有土壤檢測項目的監測結果均未超過評價標準篩選值的80%。地塊內地下水中鋅、揮發酚、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硫化物、亞硝酸鹽、氰化物、碘化物、汞、硒、鉻(六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石油類、總鉻為未檢出,銅、硝酸鹽為部分檢出,其余指標均有檢出。本次地下水石油類檢測結果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中Ⅳ類標準限值要求,其余檢測項目檢測結果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表1和表2中Ⅳ類標準限值要求。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9)等技術導則,本地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均無超標情況,無需開展下一步風險管控和修復工作。
地址:四川省資陽市雁江區龍馬大道198號10號樓2層、3層
電話:028-26026666
咨詢電話: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