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4-12-30 來源: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瀏覽量: 545
樂至縣仁和環保有限責任公司(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地塊位于四川省資陽市樂至縣天池鎮石廟村4組,占地面積約49666.67m2。評估地塊2000年以前為荒地,2000-2011年為垃圾堆放場,2011年之后修建為樂至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地塊屬于公用設施用地(環衛用地),對照GB36600-2018為第二類用地。
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的通知》(川環辦函〔2024〕146號)、《資陽市生態環境局 關于做好2024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的通知》中“增強超標在產企業監管力度”的要求,樂至縣仁和環保有限責任公司(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屬于自行監測發現地下水超標的在產企業,需按照《四川省在產企業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風險管控工作指南》《四川省在產企業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工作指南》等要求編制完成詳細調查和風險管控方案。
樂至縣仁和環保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四川資雁生態科技有限公司對樂至縣仁和環保有限責任公司(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地塊開展在產企業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風險管控工作。四川資雁生態科技有限公司組織人員對地塊進行了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并編制了《樂至縣仁和環保有限責任公司(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地塊在產企業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采樣方案》且通過了專家評審。在嚴格按照采樣方案的前提下委托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2月完成了該地塊土壤和地下水樣品的采集和檢測工作。
本次調查共布設13個土壤監測點位和6個地下水監測井。根據監測數據,確定地塊內土壤污染物均未超過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存在超標情況,主要超標指標為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錳、耗氧量、氨氮、鈉、菌落總數、鎳。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9)等技術導則,本地塊土壤污染物無超標情況,無需開展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工作。地下水存在超標情況,超標指標中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錳、耗氧量、氨氮、鈉屬于一般感官指標,菌落總數屬于微生物指標,鎳屬于毒理學指標,地下水超標指標關注污染物為錳和鎳。因錳和鎳屬于重金屬指標,不具有揮發性,所以無法通過“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和“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暴露途徑影響人體健康。此外,評估地塊及周邊區域地下水不飲用,不存在“飲用地下水”暴露途徑,因此,地下水中的關注污染物(錳和鎳)對受體無暴露途徑,不會對受體產生致癌和非致癌風險,無需開展下一步風險管控和修復工作。
綜上,評估地塊地下水關注污染物(錳和鎳)對受體無暴露途徑,不會對受體產生致癌和非致癌風險,風險評估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開展下一步風險管控和修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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