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4-06-01 來源: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瀏覽量: 607
安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岳166號地塊位于安岳縣城南片區安岳大道東側,占地面積32749.31m2。地塊歷史到現在均為農村環境,其利用歷史主要為耕地、林地、池塘和農戶。根據《安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岳166號地塊規劃條件》(安自然資規條〔2024〕字14號)文件,評估地塊規劃為二類城鎮住宅用地,根據《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中對各用地性質描述,確認為該地塊用地性質屬居住用地,對照GB36600-2018為第一類用地。
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以及查閱歷史資料可知,地塊內歷史不存在工業企業、規?;B殖場、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未涉及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較小。
地塊周邊區域地下水不飲用,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未受污染;地塊500m范圍內存在居民區、耕地和地表水體;地塊周邊500m范圍內的工業企業僅有一個安岳縣魚種站,但對本地塊的污染影響極小。
根據對地塊內兩個魚塘的采樣檢測,魚塘水質相關指標均滿足《四川省水產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3061-2023)表1中水產養殖尾水二級排放標準限值,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較小。
根據現場快檢結果,地塊內土壤環境質量檢測結果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和《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DB51/2978-2023)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表明地塊現狀和利用歷史對土壤環境影響極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極小。
綜上所述,本地塊內現狀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來自周圍污染源的影響極小,無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塊受污染的可能極小。本報告認為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評估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第一類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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