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3-12-26 來源: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瀏覽量: 474
眉山天府新區2022(TP)-18號地塊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錦江鎮蓮花社區岷東大道西北側、航空大道西側,占地面積68095.97m2。根據《眉山市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眉山天府新區出讓地塊規劃設計條件》2022(TP)-18號(天府眉規設[2022]45號),評估地塊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兼商業服務設施用地。根據《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海分類指南(試行)》結合GB50137-2011中對各用地性質描述,確認地塊用地性質屬居住用地,對照GB36600-2018為第一類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條:“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本地塊用途變更為居住用地,因此,變更前需要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工作。為減少本地塊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可能帶來的環境問題,確保后續用地接觸人群人身安全,四川天府新區眉山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委托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工作。
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以及查閱歷史資料可知,地塊內歷史不存在工業企業、規模化養殖場、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未涉及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較小。地塊周邊區域地下水不飲用,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塊500m范圍內存在居民區、耕地和地表水體等敏感目標;地塊周邊500m范圍內不存在工業企業,對本地塊的污染影響可忽略不計。
綜上所述,本報告認為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評估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第一類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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